公安立案决定书的模板是怎样的(注意事项)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4-16 17:21:52
一、公安立案决定书的模板是怎样的市公安局立案决定书(存根)公刑立字[--]--号案件名称--涉嫌--罪案件编号:-----犯罪嫌疑人:-- 男/女 --岁住址:----市--路--号单位及职业:--公司批准人:----批准时间:----年-关于更多公安立案决定书的模板是怎样的注意事项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公安立案决定书的模板是怎样的

在律网

市公安局立案决定书(存根)

公刑立字[--]--号案件名称--涉嫌--罪

案件编号:-----

犯罪嫌疑人:-- 男/女 --岁

住址:----市--路--号

单位及职业:--公司

批准人:----

批准时间:----年--月--日

办案人:---、 ---

办案单位:----

填发时间:----年--月--日

填发人:----市公安局立案决定书

公刑立字[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_涉嫌----罪案立案侦查。(××市公安局印)

二、注意事项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同时附送报案笔录。办案人员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做好相应处理工作:批示“初查”的,要及时审查或进行调查,针对实际情况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或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或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批示“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开展侦查工作;批示“立为治安案件处理”的,交有关部门处理;批示“不立案侦查”的,应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控告人;批示“移送”的,应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案部一式一份 示例 填报(公章)门四交在份给制作该登记表的同时,应当填写接受案件回执单,一份由受案单位存入诉讼卷,一份报主管部门,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

需要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2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直接在《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上批示立案的,也应制作《立案决定书》。

在这里明确一下,虽然说公安机关是为人民服务的,但是公安机关有他们的职责,如果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才会进行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是不办理立案的,但是会告知当事人为了不进行立案的原因。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复制全文 下载文档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