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原件可以随便给人的吗(安置房公证书没有了怎么办)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2-12-10 14:27:01
购房合同原件可以随便给人的吗?购房合同原件不可以随便给别人的。购房合同原件的话,涉及的个人隐私比较多

购房合同原件可以随便给人的吗?

购房合同原件不可以随便给别人的。

购房合同原件的话,涉及的个人隐私比较多,像合同的东西一定不能随便给别人,以防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

安置房公证书没有了怎么办?

答:如果公证书遗失的,在当时办理公证的公证处会有当时办理公证的档案,你可以直接到公证处去复印一份,并由公证处在复印件上盖上公证处的公章后,此复印件与原件具体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证书原本是承办公证员拟定的,经公证机构审批人(签发人)核准签发的原始公证书,是据以制作公证书正本、副本的公证书原稿(签发稿)。原本是最原始的公证书,是公证书效力的渊源。根据规定,公证书原本必须按原样附卷归档,不得涂改、遗失、销毁或发给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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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的权利?

公证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1.办理各类法律行为公证。包括:各类合同、协议、委托、声明、招标、投标、拍卖、公证处贷款、抵押、股票发行、股份制企业的创立、有价证券转让、票据拒付、提存、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商品房的买卖、预售、房屋租赁、各类社会活动、保全证据以及继承、收养、遗嘱、赠与等。

2.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包括法人资格证书、公司章程、资产负债表、董事会决议、资信证明、商标注册证书、存款证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结婚证书、离婚证书等。

3.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事实的公证。包括:意外事件、空难、海难、出生、生存、死亡、亲属关系、国籍等。

4.办理各类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付本回、节本、译本、影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事务。

5.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此外公证处还可向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代当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书,并根据《担保法》的答规定,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以及向当事人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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