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孕期禁止从事多少米高处作业

在律网友 42°c 2023-07-26 14:45:56
女职工孕期禁止从事多少米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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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07-26 14:48:02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上的高空作业等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的劳动。
1、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8小时工作日平均耗能值为7310.2千焦耳/人,劳动时间率为73%,即净劳动时间为350分钟,相当于重强度劳动。”
2、相关法律:
《劳动法》第60条的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关于具体的禁止范围,根据《劳动法条文说明》第51条的规定,“高处作业”是指二级高处作业,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低温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其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冷水作业”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小于12℃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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