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了offer,不想去了我签了回执

在律网友 68°c 2023-08-10 15:07:47
公司发了offer,不想去了我签了回执,内容当中有提到赔偿两个月工资,协商了,不行,说是只能等收到律师函,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08-10 15:09:53
你可以不去的,可以不去的,

结论:根据情况,可以和公司协商。
解析:
1、这要看你签的回执有没有法律效应,如果你签的回执就是普通的offer回执那就可以不应去,但是你要是签了带有法律效应的回执那就必须去了。一般offer是“邀约函”的意思,这个offer就是一个通知说明的作用。如果你去某个公司面试并且通过了面试,确定录用你的时候,对方HR都会给你发offer。一般的offer都不是合同的意思,也就是说你接到offer,并不是建立了劳动关系,所以在签署劳动合同之前,你还是自由的身份,不去报到也不用承担什么法律风险。
2、但是,如果你要是在邮件里面答应了你一定会去的话,这就算是一种约定,要是到了一定的时间你不去公司报道,那就算是违约了,但是如果对方的公司在给你的offer里面没有说明接收回执后不去的话需要承担的后果,那你不去也没事,因为他们没有依据。如果在offer中明确的说明了你要是接受了,但是不去公司报道入职就要承担什么责任,那么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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