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操作证可以通用吗

在律网友 81°c 2023-08-25 10:47:58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和特种作业证可以通用吗?我办的是叉车证?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08-25 10:50:04
结论:不能。
解析:
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到工厂上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结论:不能。
解析:
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到工厂上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结论:不能。
解析:
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才能到工厂上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意见】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的排除范围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是安监局发的,是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场监管局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是上岗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业技能岗位施工操作证(叉车),是行业的技术培训证明,证明你经过技术培训,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没有关系的。追问追答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