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定在公司做满一年后,第二年的一月一号才开始享受年休假,合理吗

在律网友 82°c 2023-11-03 14:56:18
公司规定在公司做满一年后,第二年的一月一号才开始享受年休假。合理吗?比如19年2月20号入职, 到20年2月20号满一年,要到21年1月1号才能开始享受年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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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3-11-03 14:58:24
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的,从第二个年度开始享有年休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年限满一年,从第二年开始享有带薪年休假。当年度享有年休假5天,可以在当年任何一个时间段,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工作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
  国务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公司规定是违法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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