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常务董事和执行董事这两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含义和用法。在中国的公司法中,并没有“常务董事”这一表述,而在一些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的公司法律法规中,“常务董事”通常是指公司的全职董事,被公司任命完成特定的任务,并拿公司的固定报酬。1
另一方面,“执行董事”在中国的公司法中有明确的概念,主要是指不设董事会的中小型有限责任公司中,行使董事会职权的人。从英文翻译来看,“常务董事”的英文是“the executive director”,与“执行董事”在英文中表述相同。
因此,如果将这两个概念放在中国的法律背景下,它们可能指的是同一个职位,但在不同的公司类型或法律法规中,可能会有不同的表述和职责。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来判断“常务董事”和“执行董事”的具体含义和职责。
法律咨询202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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