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在律网友 67°c 2024-04-02 16:15:28
劳动法对于员工辞职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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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4-04-02 16:17:34
劳动法辞职规定如下:
1、劳动者与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辞职;
2、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即可辞职;
3、公司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直接辞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法辞职的规定有,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辞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还可以在利益受到损害时,行使法定的单方解除权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辞职的规定有: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辞职,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在利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以行使法定的单方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辞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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