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的社保显示补收核定(应参未参)但工资扣了社保我的7月份有没有交

在律网友 59°c 2024-05-14 18:51:22
7月份的社保显示补收核定(应参未参),但工资扣了社保的,我的7月份有没有交社保呀?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最佳答案汇总 回复于:2024-05-14 18:53:28
当月工资扣的是当月的社保。用人单位应当每月的上旬社保其需缴纳的社保费用并按时缴费,而社保经办机构会在下旬予以核算并扣除。因此社保是当月交当月扣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社保通常是工资发放时单位同意扣除之后直接划拨到社保账户里面,工资发放标准一般是次月发放上月工资,所以扣除的社保也是上个月的社保,依次类推就形成了当月缴纳上个月的社保。
对于社保缴纳,是当月交当月的,但是扣款是从下个月开始扣除。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刚交社保一般是可以补缴的,办理社保补缴要提供想补缴时期的劳动合同及工资证明等资料。社保补缴是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劳动者有几个月的社保没有正常缴纳,现如今通过缴费将断交的社保补充回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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