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正常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包括)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2-11-26 20:42:33
职工正常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对此在职人员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死亡职工的遗属领取。以下由小编为大家具体解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有所帮助。

一、职工正常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在职人员死亡,属于工伤的,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职工正常死亡

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甲类药品报销比例是100%;乙类是90%;丙类0%,也就是要自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丙类由个人承担。

三、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都有什么区别

(一)面对人群不同。城镇职工医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单位或从事个体经济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保主要面对具有城镇户籍的没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

(二)缴费标准及来源不同。城镇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不享受政府补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总体上低于职工医保,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三)待遇标准不同。城镇居民医保由于筹资水平较低,医疗待遇标准总体上略低于职工医保。

(四)缴费要求不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另外二者的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不同,城镇职工的参保范围是:凡驻我市城镇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属驻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的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市直基本医疗保险;驻其它县市的,参加当地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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