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履行申请书递交后多久立案(递交申请书后谈话记录)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2-11-20 15:46:01
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后多久立案。法律只规定了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束。强制执行的措施包括对财产方面的冻结、查封、扣押、强制交付等方式。

一、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后多久立案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

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

受委托人民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的上级人民指令受委托人民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后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一)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二)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三)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人民法院在 执行中需要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的,可以交由有关单位变卖,也可以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由人民法院直接变卖的,变卖前,应就价格问题征求物价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变卖的价格应当合理。

(五)人民法院扣留、提取的存款和收入,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所得的金钱,应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并结束执行程序。

三、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一直不执行怎么办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强制执行申请书递交后多久立案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申请强制执行一般三天之内要立案,不能立案的要及时通知当事人。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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