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应该向哪投诉(强制执行怎么中止)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29 17:49:21
一、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应该向哪投诉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根据规定: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关于更多《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应该向哪投诉强制执行怎么中止》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

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应该向哪投诉

  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根据规定: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律网

二、

强制执行怎么中止

  强制执行是法院利用国家力量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三、

申请强制执行需符合哪些条件

  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必须具有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决定书。

  (二)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给付内容。

  (三)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故意拖延、逃避或拒绝履行义务。

  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可以直接向该法院院长或者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投诉。以上是在律网编辑对申请强制执行不立案应该向哪投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在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