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费(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29 23:40:07
一、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费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另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于更多《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费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

医疗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员工医疗补助费

  根据《劳动合同条例》第44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医疗期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另行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另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劳部发[1996]354号文件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1997]18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该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对于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且不符合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的,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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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

  医疗期间是一个法律概念,而病假更多是一个生理上的概念。

  从法律上讲,医疗期间是指公司员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休养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而需停业治疗时,企业应根据其实际参加工作年数及工作年数,给予一定的医疗休假。病假的长短要看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

  在医疗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在病假期间,劳资关系可以解除。

  医疗期是法律对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保障,而病假则更多地属于公司对员工管理的范畴。

  实务上,雇主会要求病假员工出具病假证明,并经企业管理部门核准。职工因病向企业请假时,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有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开除。

  但医疗期间不同的是,在医疗期间,除非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雇员。

三、

医疗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在医疗期间的雇员,除非雇员因违反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而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雇主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雇员雇员因病于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雇主另一项工作,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须依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单位认为病假时间长而取消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若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则当事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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