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以及审理时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审理时间)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0 11:07:17
一、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关于更多《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举证期限以及审理时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审理时间》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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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举证期限

  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前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二审案件没有举证期限,若提供新证据,除不开庭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以外,其他应在开庭前或开庭审理时提出的旧规定。在缩短庭审前准备阶段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的同时,又给当事人提供了在之后提供反驳证据或补正证据的机会;改变了以往“一刀切”的方式——简单规定法院指定举证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更符合民事诉讼实践要求。

  在律网提醒您,如果有对案件重要的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及时提交人民法院审理。

二、

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审理时间

  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的审理时间可以根据以下的几点来认定: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

  2.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3.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三、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主要在于: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

  3.处罚的幅度不同。

  4.结案的时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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