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到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能否异地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0 15:38:01
一、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到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到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有: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4关于更多《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到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能否异地办理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的疑问,下面由在律

在律网
一、

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到公证处公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房产继承人放弃继承到公证处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继承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

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可以异地办理吗

  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不可以异地办理。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在律网提醒您,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

放弃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放弃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是需要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