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否置换,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有哪些(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0 16:11:41
一、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否置换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置换,但是进行置换是需要向保全法院提交申请并且获得同意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关于更多《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否置换,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有哪些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律网
一、

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否置换

  申请人保全担保物能置换,但是进行置换是需要向保全法院提交申请并且获得同意的。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二、

财产保全的解除方法有哪些

  想要解除对于财产的保全,可以采取以下的方法:

  1.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在律网提醒您,有其他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情况发生的,如当事人已自觉履行了调解书或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级法院发现采取保全措施明显错误的等,均应依法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三、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的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