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的范围,刑事和解应该具备的条件(刑事和解应该具备的条件)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0 21:29:38
一、刑事和解的范围刑事和解的范围包括: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关于更多《刑事和解的范围,刑事和解应该具备的条件刑事和解应该具备的条件》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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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刑事和解的范围

  刑事和解的范围包括: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能进行刑事和解。

二、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的条件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的条件包括: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在律网提醒,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也要求加害人的自愿。

  3.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条件。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应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进行。也有人认为,刑事和解只能适用轻罪案件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案件。学者认为,以上观点均过于保守。刑事和解的范围可以进一步扩大。

三、

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如下: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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