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的含义是什么,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09:08:32
一、合同履行地的含义是什么合同履行地的含义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有:1关于更多《合同履行地的含义是什么,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有哪些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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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履行地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地的含义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的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有: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该条的理解比较简单,即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要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此时,货物到达地、提货地、发运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与合同义务有关联的地点,就不应被确定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清结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此条款比较容易理解,但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或有一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情况,就不应适用本条规则确定合同履行地,而应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若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若合同无约定的,应按被告所在地的规则确定合同履行地。

三、

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有:

  1.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在律网提醒,当事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

  2.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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