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犯罪常见的作案手段有哪些,属于哪个部门管辖(合同诈骗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10:16:20
一、合同诈骗犯罪常见的作案手段有哪些合同诈骗犯罪常见的作案手段有:1.以假乱真饰耳目。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2.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关于更多《合同诈骗犯罪常见的作案手段有哪些,属于哪个部门管辖合同诈骗属于哪个部门管辖》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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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诈骗犯罪常见的作案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犯罪常见的作案手段有:

  1.以假乱真饰耳目。犯罪分子以虚假的证明材料虚构不存在的单位,或伪造身份证明、冒用他人名义,在签订合同骗取钱财后就溜之大吉。

  2.招摇撞骗唱空城。犯罪分子虚构购销产品、发包工程、投资协作等名目骗签合同,待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得到担保财产后迅速逃逸。

  3.虚张声势空手道。为证明自己有经济实力,犯罪分子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虚假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作担保,诱使对方当事人信任,再利用经济合同诈骗钱财。

  4.先舍后取钓大鱼。犯罪分子本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为达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对方当事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订标的额更大的合同,待诈骗到大量钱财后立即销声匿迹。

  5.高进低出连环套。犯罪分子先以高价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小额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货款,在骗取对方信任后,想方设法拿到全部货物,然后迅速将这些货物进行低价倾销,随后迅速逃跑。

二、

合同诈骗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合同诈骗属于公安局的经侦部门管辖。

  在律网提醒您,合同诈骗是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的案件,其应该由犯罪地或者被告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立案管辖。

三、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

  合同诈骗罪数额认定标准是:实施合同诈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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