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22:22:02
一、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在律网提醒,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基关于更多《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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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权利质押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1.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在律网提醒,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哪些区别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有:

  1.权利客体不同。动产质权的客体是有形的动产,而权利质权的客体是无形的财产,即权利。

  2.公示方法不同。动产质权的公示方法是移转占有,此种占有的移转是外在的、有形的,可导致权利人对质物的直接占有,但权利质押的公示方法主要采用移转权利凭证的占有、办理出质登记的方式,其公示方法是一种观念的、抽象的方法。因此,质权人对权利的“占有”也成为准占有。

  3.权利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权主要是通过拍卖、变卖、折价的方式实现质权,而权利质权除了上述的传统方式外,还包括质权人代位向出质权利的义务人行使该出质权利的方式。

三、

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1.汇票、本票、支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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