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如何收取,调解方式有哪些(调解方式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5-31 22: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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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如何收取

  调解结案的诉讼费用中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受理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协商解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

调解方式有哪些

  调解方式主要包括:

  1.行政调解,即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

  2.诉讼调解,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

  3.仲裁调解,即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

  4.人民调解,即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三、

调解书送达后反悔可以上诉吗?

  调解书送达后反悔不可以上诉。如果一方在调解书生效后后悔的,则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此外在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的规定,该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因此该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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