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00:08:34
一、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1.样品在订立合同时已存在。样品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凭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证明,故如果缔约时,并无样品存在,则难以确定双方当事人已就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2.表明样品买关于更多《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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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样品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是:

  1.样品在订立合同时已存在。样品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凭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证明,故如果缔约时,并无样品存在,则难以确定双方当事人已就样品买卖合同达成合意。

  2.表明样品买卖之意思表示。即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以样品来确定标的物的品质或写明“凭样品买卖”等表明样品买卖的意思。如果仅有当事人向买受人提示样品的事实,但当事人却未在订立合同时明确表明样品买卖的意思,则双方不能成立凭样品买卖。

  3.当事人一方于缔约时(前)提示样品。多数学者认为,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后,出卖人于履行前向买受人提供样品的,不属于样品买卖。

二、

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样品买卖注意事项有:

  1.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2.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三、

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律网提醒大家,样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是: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对样品的认定尤为重要。所谓样品,是指当事人选定的用以决定标的物的品质的货物。样品买卖须有样品的存在,样品须于订立合同时作出约定,并且应当保存好样品以备日后对照,必要时要在公证处封存,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所以要求凭样品买卖的标的物品质必须与样品相同,而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符合样品的品质为生效条件,也不是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样品的品质为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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