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保证金怎么缴纳,法院拍卖房产程序(法院拍卖房产程序)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05:08:32
一、司法拍卖保证金怎么缴纳司法拍卖竞拍人的保证金需要向拍卖法院缴纳的,而保证金的数额由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关于更多《司法拍卖保证金怎么缴纳,法院拍卖房产程序法院拍卖房产程序》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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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司法拍卖保证金怎么缴纳

  司法拍卖竞拍人的保证金需要向拍卖法院缴纳的,而保证金的数额由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 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

  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在律网提醒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人。

二、

法院拍卖房产程序

  法院房产拍卖程序如下:

  1.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司法拍卖是可以后悔吗

  司法拍卖是可以后悔的。

  拍卖成交后悔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

  1.保证金不予退还;

  2.因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由其承担;

  3.二次拍卖价款如果低于原拍卖价格的差价由其填补;

  4.不得再次参与本物品的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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