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标的物有什么特点,交付的方式有哪些(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10:06:26
一、买卖合同标的物有什么特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点有: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2.买卖标的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货物可以包括尚未出生的动物幼仔、生长中的农作物。3.标的物须为非关于更多《买卖合同标的物有什么特点,交付的方式有哪些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律网
一、

买卖合同标的物有什么特点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特点有: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当是出卖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的物。

  2.买卖标的可以是现实存在的物,也可以是将来产生的物,货物可以包括尚未出生的动物幼仔、生长中的农作物。

  3.标的物须为非限制流通物。

二、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哪些

  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有:

  1.现实交付,即出卖人将标的物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即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此为交付的常态。

  2.观念交付。观念交付又分为三种:

  (1)拟制交付。即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的交付方式。标的物的单证,即物权凭证,包括仓单、提单等。

  (2)简易交付。即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合同关系实际占有标的物,标的物的交付系于合同生效的交付方式。

  (3)占有改定。即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使买受人取得标的物的间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直接占有的移转的交付方式。

  3.在律网提醒您,现实交付依交货方式的不同,可以再分为三种情形:

  (1)送货上门。即由出卖人送运货物到买受人处,此时货交买受人处才算完成交付。

  (2)上门提货。即由买受人到出卖人处取走货物,此时货物运出出卖人处即算完成交付。

  (3)代办托运。即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此时出卖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即算完成交付。

三、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5.买卖合同为不要式合同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