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11:06:45
一、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一般需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关于更多《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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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业主委员会的任职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一般需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什么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3.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4.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5.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6.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三、

业主委员会的任期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在律网提醒,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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