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涵义与性质,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哪些(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11:58:05
一、担保合同的涵义与性质担保合同的涵义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关于更多《担保合同的涵义与性质,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哪些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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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担保合同的涵义与性质

  担保合同的涵义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担保合同的性质是从合同。担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担保主债合同的实现,由此可见,若没有主债合同的存在,就没有必要设立担保合同。在律网提醒您,担保合同必须以主债权债务合同的设立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而且与之共始终。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二、

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哪些

  担保合同的可撤销事由有以下几项:

  1.欺诈。

  2.胁迫。

  3.乘人之危。

  4.存在重大误解。

  5.订立合同显失公平。

三、

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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