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给赔偿吗,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14: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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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给赔偿吗

  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是需要赔偿的。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二、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时明确约定录用条件。在律网提醒您,既然约定了试用期,用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应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录用条件,该考核标准和录用条件要合法、明确、具体,可操作。

  2.用人单位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要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进行举证。这是用人单位理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3.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

  4.用人单位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

三、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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