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被告是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效期是多久(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17:23:20
一、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被告是谁环境损害赔偿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包括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环境损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造成环境损害的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公益诉讼对关于更多《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被告是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效期是多久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效期是多久》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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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原被告是谁

  环境损害赔偿提起公益诉讼的,原告包括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环境损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是造成环境损害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公益诉讼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省级、市地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的相关部门、机构,或者受国务院委托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部门,因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磋商未达成一致或者无法进行磋商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

二、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当事人从发现自己受到侵害后的三年以内,随时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三、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如何承担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在律网提醒您,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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