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轻伤一级怎么判刑和赔偿(交通事故轻伤一级怎么赔偿)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1 20:51:31
一、交通事故轻伤一级怎么判刑交通事故轻伤一级一般不需要判刑,但当事人有其他情形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关于更多《交通事故轻伤一级怎么判刑和赔偿交通事故轻伤一级怎么赔偿》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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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交通事故轻伤一级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轻伤一级一般不需要判刑,但当事人有其他情形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会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

交通事故轻伤一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轻伤一级一般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

轻伤鉴定的程序

  1.鉴定的委托:

  委托单位办案人持“伤情鉴定委托书”、医院诊治及案件相关材料,与被鉴定人一同到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进行首次伤情鉴定。

  2.鉴定的受理:

  鉴定机构及时做出受理、补充材料后受理或不能受理的决定,并将理由以书面回执形式告知委托单位的办案人。

  3.首次鉴定:

  进行法医学检查、摄录像等检验工作;对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各种材料应备份存档。在律网提醒,对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4.补充鉴定:

  本案的办案人、案(事)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补充鉴定的书面申请。

  5.重新鉴定:

  本案的办案人、案(事)件的当事人须在接到首次或补充鉴定的“鉴定结论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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