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受理费谁承担,诉讼受理费标准(诉讼受理费标准)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2 04:17:20
一、民事诉讼受理费谁承担民事诉讼受理费的承担主体: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关于更多《民事诉讼受理费谁承担,诉讼受理费标准诉讼受理费标准》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律网
一、

民事诉讼受理费谁承担

  民事诉讼受理费的承担主体: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在律网提醒您,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二、

诉讼受理费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

民事诉讼费包括哪些费用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