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权利)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2 05:44:08
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如下: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关于更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权利》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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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在律网提醒,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涉及如下权利:

  1.取回权

  在破产宣告时,由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并非全部属破产企业所有,所有权人有权通过清算组取回。

  2.追回权

  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1年内,破产企业有《破产法》第31条所列侵害相关债权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时,清算组有权向法院申请认定行为无效,并追回财产。

  3.别除权

  不依破产程序而能从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上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别除权。

  4.抵消权

  破产债权人在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的,享有在破产清算前以其债权充抵其债务的权利,这种由破产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消权。《破产法》第33条规定:“债权人对破产企业负有债务人,可以在破产清算前抵消。”

三、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10.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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