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怎么个收法二手房过户公证费谁出(二手房过户公证费谁出)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2 08:40:34
一、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怎么个收法?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收法如下:1.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2.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3.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3%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关于更多《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怎么个收法二手房过户公证费谁出二手房过户公证费谁出》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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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怎么个收法?

  房产继承过户公证费收法如下:

  1.是房屋评估费,由评估部门收取(如按指导价计税不收取评估费);

  2.是房屋赠与公证费,由公证机关收取;

  3.是按房屋评估价或指导价的 3% 收取的契税,由国家税务部门收取。另外还有房产证印花税每本 5 元。

二、

二手房过户公证费谁出

  二手房过户公证费谁出,答复如下:

  1.公证费由申请人交纳。

  2.对二手房买卖进行公证,不是强制性要求,是双方自愿选择的程序。在律网提醒你,因公证产生的费用也应当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由谁来负担。双方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就公证费用负担作出明确的约定,可以由卖方负担,也可以由买方负担,或者双方均担。只要是双方自愿的,在进行公证时,费用按合同约定负担。

三、

房产公证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公证过户需要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过户房产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3.户口薄或其他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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