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告知书后多久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制度的区别)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2 12:52:25
一、强拆告知书后多久可以行政复议强拆告知书后60内可以行政复议。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在拆除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房屋强制拆迁的,当事人对强制拆迁不服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关于更多《强拆告知书后多久可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制度的区别》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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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强拆告知书后多久可以行政复议

  强拆告知书后60内可以行政复议。对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的,在拆除前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房屋强制拆迁的,当事人对强制拆迁不服的,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二、

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制度的区别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司法活动);

  2.审理机关不同(复议机关,人民法院);

  3.对审查的范围不同(全面审查,仅限于合法性审查);

  4.审理方式不同(书面审查,开庭审理);

  5.审级不同(一级复议原则,两审终审制);

  6.法律效力不同(不服复议决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审后必须)。此外,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在当事人称谓、法定期限、受案范围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三、

行政复议流程有哪些

  行政复议流程有向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机关受理、受理、作出决定。在律网提醒您,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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