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予批准的情况(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6-02 15:05:39
一、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予批准的情况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予批准的情况: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与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关于更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予批准的情况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律网
一、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予批准的情况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不予批准的情况:

  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与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已被吊销执业证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二、

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这一概念的含义:

  第一,医疗机构是依法成立的卫生机构。

  第二,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

  第三,医疗机构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我国的医疗机构是由一系列开展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构成的。医院、卫生院是我国医疗机构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共同构成了我国的医疗机构。

三、

医疗机构有哪些告知义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在律网提醒,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