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的法律依据(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11 22:30:56
一、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的法律依据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关于更多《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的法律依据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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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的法律依据

  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律网提醒您,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须是司法工作人员。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构成本罪。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故意。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主观心态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3.行为人有滥用职权的行为。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行为表现是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滥用职权,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

  4.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威信。

三、

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的计算方式是:

  1.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者破产的。

  3.造成恶劣影响的,犯滥用职权罪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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