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分)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07-13 16: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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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谁所有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人享有,但是演绎作品的作者和汇编人在行使著作权时,都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的独创性在于它一方面对原作品进行了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另一方面又在原作品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对原作品作了形式上的变动。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二、

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分

  演绎作品和汇编作品的区分是主要是作品使用者是否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但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演绎作品的作者仅对演绎部分享有著作权,对被演绎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并且无权阻止他人对同一原作品进行演绎。如果第三人使用演绎作品,必须征得原作者和演绎作品的双重同意。

三、

汇编作品的特点

  在律网提醒您,汇编作品的特点有:

  1.汇编作品的集合性和独创性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出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

  2.集合性

  它是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集合。

  3.独创性

  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是构成汇编作品的实质条件。可否给予一部集合作品版权保护,不在于其汇编的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者对被汇集作品的选择、编排是否达到一定创作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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