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的类型如下:
1.宜农荒地的开发
2.闲散地开发
3.农业低利用率土地开发
4.沿海滩涂开发
5.城市新区的开发
6.城市土地的再开发
土地开发从广义上来讲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对尚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以扩大土地利用范围,也包括对已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经营程度。在律网提醒您,从狭义的角度理解,土地开发主要是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未利用土地开发是补充耕地的一种有效途径。
1.征地拆迁补偿费及有关税费
2.收购、收回和置换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补偿费用
3.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费用
4.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中发生的费用
5.贷款利息
6.土地储备开发供应过程中发生的审计、律师、工程监理等费用;不可预见费以及经同级财政和土地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支出。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2.因地制宜原则
3.可持续发展原则
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
(1)以提高效益为中心,速度与效益相结合
(2)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协调
(3)处理好建设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法律知识202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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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中履行中的三种抗辩权的异同是什么_后履行抗辩权的发生条件是什么
法律知识202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