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企业破产的话还需要还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债权人权益被侵犯的主要表现有:
1.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权利并未切实得以行使。
2.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合法权利难以落实。
3.一些破产企业“假破产真逃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4.债权人的抵押,担保物优先受偿权受到侵害。
5.在破产案件执行中、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困难,债权人受偿财产得不到保障,债权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律网提醒您,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资不抵债包含企业法人剩余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及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只要同时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前提和资不抵债中的其中一种不能清偿事由,即满足本项破产申请要件。
2.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到期债权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为有效债权,作出确认合同效力或要求债务人履行合同的生效判决。
3.债权人以生效判决为依据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
法律知识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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