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_破产清算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16 22:21:01
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清算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关于更多《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破产清算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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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清算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在律网提醒您,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二、

破产清算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务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三、

破产清算的特点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特点有:

  1.破产程序中的债务人己无清偿能力,不能对债权人履行全部清偿义务,故须以破产方式解决对全体债权人的公平、有序清偿问题。

  2.破产清算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属于债权的集体清偿程序。

  3.破产是对债务人财产法律关系的全面清算,破产宣告后,破产人为企业法人的,清算完成后将终结其民事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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