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间规定_刑事案件立案多长时间结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17 20:19:38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间规定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间规定如下:1.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2.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关于更多《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间规定刑事案件立案多长时间结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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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间规定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时间规定如下:

  1.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二、

刑事案件立案多长时间结案

  刑事案件从立案到判决,快则半年长则两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在律网提醒您,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如果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如果被批准逮捕,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

公安局刑事立案程序

  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2.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将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3.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处理;

  4.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5.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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