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主体错误怎么处理_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5 08:18:44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错误怎么处理行政诉讼被告主体错误处理由人民法院进行,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关于更多《行政诉讼被告主体错误怎么处理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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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错误怎么处理

  行政诉讼被告主体错误处理由人民法院进行,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除外。

二、

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如下:

  1.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反行政管理行为,执法人员可当场作出如下处罚:警告;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有效证件,按规定认真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当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3.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水上、本市远郊区县的城镇以外地区的被处罚人,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可以当场交纳罚款的。

三、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有哪几种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有三种: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在律网提醒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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