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_产品购销合同的生效条件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0-28 02:43:38
如何区分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区分如下:1.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特定的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2.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在合同成立前已存在,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关于更多《如何区分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产品购销合同的生效条件》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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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何区分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

  产品购销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区分如下:

  1.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特定的物,也可以是代替物,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劳动成果;

  2.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在合同成立前已存在,而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成立前是不存在的。

  3.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或次要工作,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在购销合同中,卖方既可以自己生产标的物,也可以从他人处购买,或者将生产工作完全交由第三人完成,当事人并不关心标的物的特定性。

  4.在购销合同中,买方以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查监督的权利;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定作人同时负协助义务,而且定作人违反协助义务后果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承揽方解除合同

  5.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工作成果未完成之前,随时可以解除合同;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并无此权利。

  6.在承揽合同中,如当事人无相反约定,承揽人有留置工作成果的权利;而在买卖合同中,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无此权利。

  7.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毁损、意外灭失的风险,在工作成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承担;而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

二、

产品购销合同的生效条件

  产品购销合同的生效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

加工承揽合同的特征

  1.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地为定作人完成一定工作;

  2.其合同标的为具有特定性的工作成果,它在合同成立时尚不存在,而一经完成后即特定化,具有不可替代性;

  3.承揽物在加工过程中遭受的意外灭失风险由承揽人独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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