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_合同成立的时间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1 06:56:39
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关于更多《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合同成立的时间》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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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

  合同效力无效的情况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无效。

二、

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需要根据订立的具体方式来判断: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以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准。

  2.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的,双方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

  3.需要签订确认书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三、

合同订立的方式

  合同订立的方式主要是指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在律网提醒您注意,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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