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不公证有效。公证并不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不可撤销的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
2.赠与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3.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等性质。
在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为身份证或户口薄);
2.赠与书或受赠书、赠与合同若干份;
3.被赠与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证明;
4.法人赠与或受赠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代办的应提交委托书;
5.赠与物属共有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有效书面意见;
6.赠与物属全民所有的,应提交上级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7.公证员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法律知识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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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权利义务有哪些_,赠与人出现什么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法律知识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