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_结婚登记审查什么内容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4 15:21:07
结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结婚后离婚证不需要收回,再婚后,以前的离婚证就没有用了,婚姻状态为已婚。以前的离婚证可以自行处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关于更多《结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结婚登记审查什么内容》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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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结婚后离婚证要收回吗

  结婚后离婚证不需要收回,再婚后,以前的离婚证就没有用了,婚姻状态为已婚。以前的离婚证可以自行处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XX居民、XX居民、XX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结婚登记审查什么内容

  结婚登记审查下列内容:

  1.婚姻登记处须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三、

结婚登记的审查结果

  结婚登记审查有两种结果: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在律网提醒,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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