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费新标准是什么_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05 02:55:14
房屋抵押登记费新标准是什么房屋抵押登记费新标准为80元。对住房收取的,从现在按房屋价值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宗收费标准为:关于更多《房屋抵押登记费新标准是什么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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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房屋抵押登记费新标准是什么

  房屋抵押登记费新标准为80元。对住房收取的,从现在按房屋价值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80元。

  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每宗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含)以下的80元/宗,100—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据了解,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对住房抵押贷款者是一个重大利好,以贷款购买50万元的房产为例,以前办理贷款需要交纳抵押登记费为房屋价值的2‰,即1000元,而新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是无论多大价值的住房的抵押登记费每宗只有80元。

二、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是:

  1.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房地产抵押权的存在为前提;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

  3.对于债权的未受清偿抵押权人没有过失;

  4.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三、

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否属于根本违约

  房主未按合同解除抵押是属于根本违约。部分履行是指合同虽然履行,但履行不符合数量的规定,或者说履行在数量上存在不足。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约定交足数量,也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在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情况下,还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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