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_工程施工事故处理程序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0 06:20:40
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关于更多《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工程施工事故处理程序》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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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

  工程施工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

工程施工事故处理程序

  工程施工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3.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三、

哪些工程施工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下列工程施工不需要领取施工许可证: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在律网提醒,所谓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指的是: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工程

  《建筑法》第83条规定:"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于本法

  4.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5.军用房屋建筑

  《建筑法》第84条明确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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