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_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5 10:56:26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内容如下: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在律网提醒,自诉人经关于更多《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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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内容如下: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在律网提醒,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二、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要看具体适用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三、

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法院

  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法院需要遵循如下规则:

  1.刑事案件原则上是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的“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犯罪地在几个人民法院辖区内的,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件都有管辖权。

  2.如果根据案件和被告人的情况,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最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中“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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