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_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7 00:51:09
扣押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关于更多《扣押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在律网
一、

扣押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

  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二、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

  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

  3.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中间行为。行政处罚则是一种最终行政行为。它的作出,表明该行政违法案件已被处理完毕。如没收财物,它表达了行政主体对该财物的最终处理。

三、

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别

  行政强制措施大致可以分为如下类别:

  1.执行性强制措施

  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在律网提醒,有时候会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

  2.即时性强制措施

  行政主体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为排除紧急妨碍、消除紧急危险,来不及先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直接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或行为采取的断然行动。

  3.一般性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为了查明情况,或者为了预防、制止、控制违法、危害状态,或者为了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现实需要,依职权对有关对象的人身或财产权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强制措施

声明:文章内容系在律网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互联网相关信息整理发布。如若侵权或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将根据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最新文章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