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成立要件_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

在律网整理发布 2023-11-19 05:11:36
委托合同成立要件委托合同成立要件: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关于更多《委托合同成立要件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的疑问,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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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委托合同成立要件

  委托合同成立要件: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受托人替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在律网提醒您,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

二、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哪些

  委托合同的主要法律特征有如下: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三、

委托合同和委托授权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委托合同是代理权产生的一种基础法律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有委托合同,所以委托人单方授权给受托人,受托人因此取得代理权。而委托授权的受托人代理权并非直接来至于委托合同,而是来至于委托人的授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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